梁园区法院三项措施科学推进法院文化建设
2009-12-25 16:05: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商丘频道 | 作者:鲍文杰
  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意义深刻、内涵丰富、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系统工程,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发挥法院文化在引领法院自身建设和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的作用,成效显著。

  一是准确把握人民法院文化的本质要求。人民法院文化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土壤,离不开中国特色人民司法审判活动的具体生动实践,必须与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想高度一致,必须坚持把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司法审判价值理念作为人民法院文化的精神内核。

  二是不断完善法院文化的形式和载体,要着力于法院文化物质载体的建设,要着力于法院文化行为载体的建设,要着力于法院文化制度载体的建设,充分反映符合时代精神和要求的人民法院文化的公平、公正、文明、廉洁、便民、高效和追求和谐的精神实质。

  三是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应有功能。通过法院文化建设,对社会公众产生影响。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人民性和公平正义理念,增强人们对法院文化的尊崇感和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树立法院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彰显公正,昭示公平,示范崇法,宣扬程序,树立权威,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进一步重视司法礼仪,树立司法权威,提炼法院精神,展示法院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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