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法院四项措施推动法庭巡回调解
2010-05-10 17:57: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周口频道 | 作者:姚鹏起
  为进一步做好巡回调解工作,近日,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深入到全县各乡镇、村街、企业,邀请乡镇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及村街群众就制定法庭巡回调解制度分别召开了研讨会,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巡回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制订出四项措施,推动法庭巡回调解。

  加强对特邀调解员的规范化管理。以法庭为依托,在全县各乡镇、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村街聘请特邀调解员,对特邀调解员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导、统一规范。通过法官向特邀调解员宣讲民事法律、法规及邀请旁听案件审理等方式对他们进行业务培训。

  完善信息联系制度。每个法庭对所管辖的辖区进行分片管理,每名法官对自己所分包的区域负责。包片法官变被动审理为主动介入,将自己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印到卡片上,发到每名特邀调解员手中,请特邀调解员将其所了解的发生在身边的矛盾纠纷情况及时向法庭反馈,便于法庭能够及早介入调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同时,法官将每名调解员的联系方式登记造册,在审理、调解案件当中,邀请案件当事人所在村街的特邀调解员给法官当好参谋和助手,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协助做好调解工作。

  加大巡回调解力度。巡回法庭根据辖区的具体情况,设置巡回调解点,并制定具体的巡回审理排期表,按照规定时间到各个巡回点进行调解、审判,现场调处矛盾,化解纠纷。

  加强部门之间横向联系。针对婚姻家庭、宅基地、土地承包、相邻关系、劳务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纠纷的案件分别与妇联、劳动保障局、农工部、交警大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就案发的各种原因进行分析、探讨,对如何防范和解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为正确解决各类案件积累工作方法和经验。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增强了巡回法庭调解成功率,获得了群众的一至好评!
责任编辑:李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