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院少年审判的庭外功夫
2012-04-24 15:24: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重庆频道 | 作者:重庆一中宣
  近年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合议庭积极探索少审工作创新机制,从帮教、陪审和普法等方面发力,多举措、全方位、立体式推进少审工作的全面发展,构建起了一张能动司法式青少年法制教育和让失足少年回归正途的工作网络。

  “针对青少年可塑性强的特点,通过外部环境的不断刺激,加以适当的心理辅导,促使失足少年真正回归正途。”该院少审合议庭审判长表示,少审工作的重点不能仅仅放在审判上,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未成年罪犯的社会、心理问题,积极探索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矫正机制也是少审工作的重点之一。

  离开学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铜梁县15岁的小陈却只能对着看守所的铁窗发呆。他为自己“一时冲动”种下的“恶果”而后悔——伙同他人将在网吧上网的人叫出,采取打耳光等手段抢劫他人钱财。

  想着平日的同学们马上又可以在学校重聚一堂了,小陈也很想回到校园,但是似乎希望渺茫。

  受理案件后,重庆一中院的承办法官肖明进行了社会调查,了解小陈的情况;庭审教育中,邀请心理学专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

  “我们经过耐心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工作,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小陈的父母积极退赔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他的行为也得到被害人书面谅解,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并依法适用缓刑。”肖明说起这起案件的办理,感到很欣慰,“返校的那天,小陈流着泪说,一定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

  走出去,联合相关社区创新适应未成年被告人感化帮教的审判方式;请进来,邀请心理学专家到少管所进行帮教;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共创“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一系列举措的背后,是重庆一中院能动司法,为少年刑事审判改革提供的有益助力。

          走出法庭 突出联合帮教特色

  “以前我自控力不强、叛逆心很重,因此犯下严重的错误,给被害人、我的家人以及社会造成伤害。在改造期间,我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省,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争取出去后能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帮教会上,李明(化名)对自己当年的冲动行为表示深深悔过,法院与少管所的联合帮教工作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009年5月,李明在沙坪坝区区府广场玩耍时,和被害人刘某发生争执,之后李明回家拿了一把刀,返回广场持刀将刘某刺伤,并与叶某等人一起殴打刘某,造成刘某重伤。2009年11月,李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重庆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在李明服刑过程中,法官们经常抽出时间来,组成帮教慰问团到少管所对他进行帮教。法官们从李明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等情况找准切入点,进行了帮扶矫正,深刻分析了李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使其认罪服法。合议庭还决定对其建立帮教档案,定期跟踪回访,并敦促其在每半学期内写一篇书面思想汇报,希望以此为契机,让他早日改过自新,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法官们还鼓励李明克服自卑心理,刻苦学习,放下包袱,放飞梦想,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们希望他在接受帮教之后受到教育,重拾信心。”少审合议庭的肖明审判长向笔者说道。

  据笔者了解,为完善落实审判工作与犯罪矫正的衔接机制,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八)有关社区矫正的规定,重庆一中院根据不同服刑方式,依托社区加强与管教场所、家庭和学校等多方的协调,采取个别帮教与集体帮教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社区未成年教育人员、未成年犯的家长和老师进行联合帮教。截至目前,重庆一中院已对符合条件的5名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并送社区、校园矫正,取得良好效果。

        延伸庭审 心理学专业人士陪审

  “我一定听从丁老师的教诲,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法庭上,犯故意伤害罪的小左流着眼泪对陪审员丁月华表示自己一定痛改前非。

  2011年4月,因为琐事将比自己大近20岁的同居男友彭某伤害致死,案发时,小左只有17岁。鉴于案情的特殊性,重庆一中院少审合议庭在审理该案时,邀请了心理学博士、任教于重庆师范大学的丁月华老师担任人民陪审员。

  开庭前,丁月华老师认真阅读了关于小左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全面分析了她的性格特点、家庭状况、成长经历以及实施犯罪前后的表现和犯罪的主观恶性大小等之后,丁月华老师与小左“拉家常”,与小左聊起生活和情感上的一些事情,帮助其缓解紧张和惧怕的情绪,保证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在庭审教育环节中,丁月华老师又剖析了小左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循循善诱地引导其正视现实,以正确的态度对待法院的裁判和自己未来的人生道路。小左诚心地接受了丁老师的教诲,并对合议庭成员承诺自己将来会好好做人。

  据悉,为了更好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少年,重庆一中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特邀心理学专业人士参加陪审,发挥其专业优势,挖掘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根源,强化法庭教育的功能,取得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邀请心理学专业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被告人均认罪服判,上诉率为零。

          开展零距离普法教育

  “我真诚地希望同学们能自尊自爱,好好学习,远离犯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少审合议庭的法官对在场的4000余名重庆璧山中学的学生说道。

  今年3月14日,重庆一中院少审合议庭赴重庆璧山中学开展“美好青春,与法同行”法制报告会,4000余名学生与法官零距离接触。

  会上,重庆一中院少审合议庭的法官以案说法,列举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同时,结合青少年身心特征、成长轨迹等,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当前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会后,重庆一中院少审合议庭还与璧山县教委相关同志、璧山中学老师及学生代表举行了座谈会。

  参加座谈会的学生代表感叹说:“听了法官的报告会,感觉法律离我们生活真的很近,不再那么遥远。”学生家长认为,这个报告会很有意义,大大增强了孩子们的法律意识。

  据重庆一中院少审合议庭法官介绍,针对不同社区未成年人特点,该庭深入巴蜀小学、长寿川维中学、武隆赵家乡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法制讲堂”活动,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触角延伸到城市社区、园区企业、农村留守儿童等各个领域;并通过与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协会创立“全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基地”,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合开展“庭审进校园”活动等平台,探索社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机制。

  “践行‘能动司法’不能只停留在审理案件的层面上,法官更应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把法律知识送到更多青少年身边。”重庆一中院分管刑事审判的李生龙副院长说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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