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中院“组合拳”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
2012-08-15 10:10:01 | 来源:中国法院网蚌埠频道 | 作者:王宇堂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部署开展全市法院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活动。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维护公平合理的知识产权市场秩序,为蚌埠市深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通过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促进市场主体合法生产、诚信经营,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市法院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严厉制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充分体现惩罚和预防犯罪功能。切实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和侵犯著作权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依法适用主刑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并注意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销毁侵权产品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侵权人的再犯罪能力和条件。统一和规范全市法院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适用刑罚的标准,准确把握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审理侵犯知识产权的刑事自诉案件,切实保障被害人的刑事自诉权利。

  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全市法院坚持积极稳妥审理涉及面广、数额巨大、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对食品药品领域侵权假冒犯罪,特别是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犯罪及“地沟油”犯罪等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因制售有害食品药品致人伤亡的严重犯罪,依法予以重判,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犯罪,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依法加强知识产权民事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加大著作权保护力度,进一步净化文化市场,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重点围绕热播影视剧、新出版图书、网游动漫、音乐作品、软件等,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繁荣。高度关注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带来的作品使用方式变化和著作权保护的新问题,合理平衡界定原作者、后续作者、技术或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营造促进商业模式形成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农资、建材、机电、汽车配件等为重点,严厉制裁侵犯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等侵权行为,为品牌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全市法院切实发挥行政审判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的司法审查职能,通过对在市场管理、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过程中因行政处理决定不当和行政不作为引发的各类行政案件的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知识产权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

  依法加大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市法院积极采取执行措施,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判决。对知识产权案件中较多使用的停止侵权等裁判内容,确保相关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停止侵权的生效裁判内容而继续其侵权行为的,依法协调公安、检察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扎实有效推进“双打”活动,蚌埠中院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余慧担任组长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院刑二庭;并要求全市七个基层法院同步开展“双打”活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及时请示汇报,始终保持从快从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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