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 为困难群众免诉讼费
2012-09-10 15:37: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衡阳雁峰频道 | 作者:王燕 李文娟
  近日,曾冰茹因交通事故而住院,其亲戚在接到法院免去全部诉讼费和保全费的通知时,激动的说:“谢谢领导的关心,有了你们的关怀,我们才能感受到党温暖,才能打的起官司。”

  2012年7月17日中午,湖南衡阳小女孩曾冰茹在过马路时不幸被一辆装载水泥的大货车压断右腿,事发后,经交警队认定,该次事故中,肇事者负全责,而肇事车主仅支付了部门抢救费用,其余的钱未予支付。原告在得不到赔偿,且协商未果后,于同年8月27日诉至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法院认真查阅案卷,分析案情,并了解到曾冰茹小时候父母就离婚了,从小跟着奶奶长大,家境非常困难,现在又受伤在医院,急需等钱去救治,立案庭庭长立即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听取汇报后,在第一时间做出决定,为原告免去了全部的诉讼费10800元和保全费4020元。

  近年来,衡阳市雁峰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尽显人文关怀,满足群众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群众的司法需求。仅 2012年上半年,衡阳市雁峰区法院共为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去诉讼费共计5万余元,为促进司法和谐,维护辖区民众的合法诉讼权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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