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劳资矛盾 优化投资环境
天津深化四方联动调解机制
2013-05-13 07:42:3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总工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司法局联合向社会发布天津市劳动人事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深化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

  据了解,2009年,上述四单位正式建立起劳动人事争议四方联动调解机制。2012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约10万件左右,申请劳动人事仲裁的纠纷13988件,诉讼至法院的劳动人事纠纷4815件。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各方协力配合,群策群力,整合优化社会调解资源,组建充实调解组织机构,创新完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一套以纠纷预防预警、联合调解、依法仲裁和审判有机结合的调裁审机制,在妥善化解劳动人事争议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报告中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各方也提出了相关对策和建议。一是继续深化和拓展四方联动调解机制,推动形成预防功能强、调解层级多、社会效果好、法律权威性明显的劳动争议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加大对私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纠纷多发领域的协商解决和监管力度,促进其构建合法的用工制度,同时,积极为私营企业和中小企业搭建劳资纠纷协商解决平台和机制,促使其在初发阶段通过协商机制使纠纷得以妥善解决。三是适应劳动合同法修改规定,及时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不合法现象及时进行监督、指导,帮助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并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大量劳务派遣纠纷的产生,提前研究解决对策。四是加强对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的良好环境。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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