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法院:开通多元救助渠道 司法帮扶困难群众
2013-08-02 11:05: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刚
  近年来,山东省泰安市两级法院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关心群众疾苦,解决群众困难,化解信访难题的重要措施,扩大救助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开通多元救助渠道,让苦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泰山区法院:无钱也能打官司

  “谢谢法官,没想到一个外乡人,在这儿可以免费打官司。”日前,魏和平流着泪说。

  魏和平从四川来泰安打工,在一建筑工地干活时不幸被机器砸中,造成右腿截肢,先后花掉医疗费10余万元。老板李某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其余拒付。

  协商无果后,魏和平来到泰山区法院寻求帮助,并递交了缓交诉讼费申请书、先予执行申请书。泰山区法院立即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缓交审批手续,先予执行请求也顺利提交。

  据悉,近年来,泰安两级法院开启绿色通道,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符合救助条件的案件当事人,一律实行诉讼费缓、减、免。今年以来,共对30余名群众实行救助,缓、减、免诉讼费金额达12万余元。

               东平法院:司法救助弱者

  今年3月,马爱苹来到东平法院,领取了2000元执行救助款。这是她第四次到法院领取救助金。

  2010年7月,王某酒后驾车,将马爱苹撞成重伤,致四级伤残。东平县法院判决王某赔偿马爱苹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0万余元。法院依法将肇事车辆变卖抵偿3.3万元后,王某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马爱苹丧失劳动能力后,生活十分困难。执行法官积极主动和当地民政部门联系,帮助其解决了基本的生活物资,并先后三次为其发放执行救助款2.7万元。

  两级法院对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申请执行人又极度困难的,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使弱者得到最基本的保障。两年来,两级法院通过争取财政等部门支持,司法救助惠及56名民事案件申请执行人和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达46.1万元。

                新泰法院:多渠道共济

  “虽然执行款没有执行到位,但是法院帮助我解决了低保金,使我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老张欣慰地说。

  老张的儿子在和人争吵中被人用刀捅死,被告人被判死缓入狱后,因家庭贫困,无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老张和老伴年逾6旬,身体不好,没有其他经济来源。

  为解决老张老两口的生活困难,新泰法院多次与果都镇政府、市民政局沟通协调,为老张办理了低保。

  三年来,泰安两级法院通过民政部门,为15名特别困难的申请执行人争取到了低保名额,使他们有了稳定的救助渠道,缓解了生活上的困难,感受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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