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总公司: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等行为
2014-01-16 16:03:22
     中国法院网讯  2014年1月16日下午3点,中央文明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等八部门,共同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行为和采取其他信用惩戒措施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局长程先东对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等行为进行了说明。

  铁路是大众化交通工具,是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铁路部门对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高度重视,要求全路各单位列入重点工作内容,切实履行好社会责任。

  一是建立工作机制。我们结合铁路实际制定了“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目标任务,着手建立长效化工作机制,将工作措施、成效纳入对各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着力抓好推进落实。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我们将利用铁路站车宣传阵地,广泛开展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宣传引导,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警示教育失信被执行人。同时,组织加强相关岗位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把惩戒失信要求落实到铁路工作岗位和职工作业中。

  三是完善技术措施。铁路部门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购买列车软卧车票的消费行为。我们将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信息传输渠道,及时获取和更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铁路售票系统能够及时识别相关信息,进而从源头上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通过网络、电话、售票窗口等各种渠道购买列车软卧车票。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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