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纠正冤假错案 切实完善防范机制
2014-03-06 10:03:02
  举措简介:

  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保障无罪的人不受错误的刑事追究,是司法公正的底线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从司法理念和工作机制等层面,对刑事审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意见》强调指出,要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程序公正、审判公开、证据裁判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不能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闹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而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意见》完善了证据审查、案件审理、审核监督等机制。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不得降格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改变“口供至上”的观念和做法,严格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完善案件审核监督机制,确保“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尤其要确保死刑案件“零差错”;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职能作用,等等。2013年,各级人民法院以坚决果断的态度依法纠正“张氏叔侄强奸杀人案”等10余起重大冤假错案,还无辜者以清白。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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