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
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4-03-06 10:10:37
  举措简介:

  近年来,陆续发生了一些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的犯罪活动。有的不法分子出于勒索钱财等违法犯罪目的,向商场、酒店等企事业单位散布爆炸威胁的虚假恐怖信息;有的不法分子出于无聊、好奇或者“出风头、发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动机,散布“发生地震”、“飞机上有炸弹”等虚假恐怖信息。这些犯罪活动,引发不同程度的社会恐慌,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产、交通、生活等秩序,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

为依法严惩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导致公共场所秩序、居民生活秩序、公共交通秩序、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秩序严重混乱等情形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释》还规定,导致航班备降或返航等情形的,应酌情从重处罚。《解释》的发布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郭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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