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委常委傅兴国检查督导宁夏高院整改落实情况时要求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4-04-16 08:25:5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崇华
  4月15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傅兴国深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检查督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时强调,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要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夏高院作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先后两轮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476条。党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62条突出问题,提出批评意见55条。针对查摆出的“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宁夏高院研究制订了整改落实方案,归纳整理并确定了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为整改落实重点的33项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制作了整改落实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由责任部门作出整改承诺,并建立了整改任务台账,做到整改一项注销一项,确保整改任务得到落实。目前,33项具体整改任务已落实16项。

  在认真听取了宁夏高院的汇报后,傅兴国指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人民法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最核心的是要始终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通过严格执法办案,牢牢守住社会公平正义这个底线;最根本的是要在切实转变司法作风中办出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的“铁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关键的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干警要带头执行法律和制度,并将其作为考核班子和广大干警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制度执行力。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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