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法院“四拒绝 四增强”改进四风
2014-05-26 09:29: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泾县频道 | 作者:卫渭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为标杆,全体干警行动起来,查找并整治法官队伍中的不良风气,树立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拒绝生冷横硬,以民为本增强宗旨意识。要求干警认清权力的来源和本质,以民为本以人为本,改进对当事人的态度,摒弃对当事人生冷硬横的不良作风。以上门立案、上门送达、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便民诉讼服务站等为基础,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的手中家里、田间地头,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拒绝疲沓拖拉,效率为先增强责任意识。从当事人走进法院开始,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导诉、立案、排期、送达、开庭、合议、结案、执行等每一个环节都提高效率。在第一时间内发挥法官职能,严格执法,处理好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

拒绝慵懒松散,狠抓纪律增强律己意识。要求干警认真落实 “五个严禁”、“八个不准”等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庭审纪律、会议纪律等。在院内开展对司法作风和司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之外,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并随时进行督察,对存在的不良作风现象进行及时制止和通报,坚决查处。

  拒绝表面文章,认真严谨增强务实意识。本着对当事人负责、对法律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始终抓住审判这一中心工作不放松,把审判工作放在第一线,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做到作风建设和审判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和关怀,感受到法院的公平和正义。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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