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 用制度破除偏见
张亚英 全国人大代表、牡丹江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校长
2014-10-18 10:38: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四版
  中国人说到技能时,都说是雕虫小技,由此造成了对职业教育的一种偏见。现在社会上有一个普遍现象:学生、家长、社会不甘心选择职业教育,只会一味地教育孩子读大学,去读综合大学。教育改革要打破传统还很难,目前职业教育仍然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

  整个社会对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还没有充分认识,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学校条件差、生源结构不合理、终身职业教育理念还没有被接受、职业教育自身吸引力还不强,这些都制约着职业教育机制体制的变革。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一要靠深化改革,激发办学活力;二要靠稳定投入,保障健康持续发展。

  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等法律、文件,都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作了规定,但是,目前只有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浙江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个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实施了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其他近半数省份尚未完成此项工作。

  这导致职业教育投入不稳定,占教育经费投入的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例,1997年中职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2.67%,中职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为11.61%,到2012年,两者分别为6.90%、7.02%。

  建议财政部制定措施,督促尚未制订此类标准的省份改变行政不作为的状况,依法履职,今年内启动标准制订工作,并在明年全国两会期间,将各地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完善监督机制,真正落到实处。

  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规律,决定了职业院校具有较高的办学成本。国际上的经验表明,职业教育培养成本要高出普通教育1.5倍以上。因此,建议根据职业教育的办学规律,按照高于普通教育生均经费投入的原则,合理确定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形成科学的教育财政投入结构。同时,建议根据政府财力、物价水平等因素变化,建立生均经费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职业院校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依靠行业企业办学,是职业教育的鲜明特色,也是国家一贯坚持的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在要素的深刻变化,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仍然是职业教育的薄弱环节。目前,国家尚未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律法规,省、市也普遍没有制定相应制度,许多急需的激励政策处于空白状态。这严重制约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

  建议尽快启动制定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强调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主体作用,给予企业办职业院校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法律地位,积极运用税收减免、金融支持、购买服务等手段,明确支持企业参与和举办职业教育的激励政策。对于参与程度深、效果好、影响大的企业,建议授予“教育型企业”资格。

  同时,注重提升行业指导能力。转变政府职能,把适宜行业组织承担的职责,交给行业组织,给予政策支持并强化服务监管。

  推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引导行业企业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大中型企业应有机构或人员组织实施职工教育培训、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实行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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