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法院三小时调结一起2500万元标的案
2015-02-03 15:42:0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柳州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覃燕俊)  近日,广西柳城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经过三小时的努力成功调解一起2500万元的民间借贷案。

  2013年8月5日,被告莫某、秦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叶某、周某、付某及黄某借款2100万元,双方还约定了利息及借款期限,而2013年12月1日至今,被告莫某、秦某未如期支付借款利息,因此原告叶某、周某、付某及黄某共同将被告二人诉至柳城法院,请求被告莫某、秦某偿还借款利息及本金共计2546万元。

  此案受理后,柳城法院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生意场上的朋友,平时双方关系较好,认为有调解的基础,故在庭审前,认真翻阅了案卷,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法官以双方多年的友情为基础,从法律、社会层面多方进行辩法析理,释明“欠条”的法律效力及双方当事人的状况。调解至当天晚上7点时,双方当事人听了法官的解说后,都不约而同地感言道:“为了我们的案件,虽早已过下班时间,但法官都还这么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再不接受调解就是对不起法官了”,经过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莫某、秦某同意支付约定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00万元给原告叶某、周某、付某及黄某。

  至此,法官通过调解息诉止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降低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法律效果,这也是该院近年来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强化民事案件调解工作的一个生动写照。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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