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法院三项制度推动司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2015-02-09 09:21: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辽中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辽宁省辽中县人民法院相继制定了《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关于案件签发的规定》三个制度性文件,推动司法改革不断走向深入。

  《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的特点是在保证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实现疑难案件专业化研究,为合议庭审理案件提供参考意见。《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了案件提请程序,规定案件经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是提交审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前置程序,并对讨论案件范围、讨论程序、列席人员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减少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数量,突出了审判委员会的审判决策、审判指导、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功能。《关于案件签发的规定》明确了主审法官、审判长、庭长和分管院长的签发权,将案件签发权回归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建立起“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解决了“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问题,使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今年年初以来,辽中法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司法改革,除制定上述三项制度外,目前正在积极研究人民法庭改革方案,并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为人民法庭改革积累宝贵经验。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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