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新要求做好法院工作
——访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巴特尔
2015-03-10 08:22:26 | 来源:人民法院报第一版 | 作者:李生晨 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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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指导全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围绕深入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力服务保障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全区各级法院“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专门力量与各经济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工作对接,积极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对涉及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案件全部建立台账,逐案明确包案化解责任。据统计,2014年,全区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全区重点项目的各类案件42306件,为确保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顺利推进扫清了障碍。如包头市两级法院选派87名法官组成6个法官流动工作站,深入北梁棚改一线,攻坚克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84件,为棚改“三大战役”的顺利进行疏浚化瘀,排忧解难,受到当地群众和党委、政府的好评。

  点 评

  2014年以来,全区法院系统在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的有效监督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服务和保障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方面,认识高、措施实、力度大、效果好,为自治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今年,全区法院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全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新要求,认真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主要任务,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为自治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提供服务和保障,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以深化司法改革为统领,促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时刻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首位,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培育造就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民法院队伍,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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