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法院集中发放300余万执行款百余老人乐开怀
2015-05-19 15:26:39 | 来源:福州法院
  2015年5月13日、14日两天,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连续两天集中发放“中爱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退赔款”,154名老年人分3批次共计领回300余万执行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

  在延寿县中爱爱心老年公寓开发有限公司、石万春、包文华、张良明、黎成意、张桂华、郭翠兰、赵姝媛、赵姝杰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中,石万春伙同包文华、张良明、张桂华等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雇佣组织业务员,针对老年退休人员群体,采取发放宣传单、业务员电话随机推销等手段,以兴建老年公寓缺乏资金为由,以每月固定返还2%利息为诱饵开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2013年2月至4月间,累计向154名社会公众人员非法吸收存款3547956元。

  该案涉及154名被害人,且绝大多数为退休老人,被非法吸收的存款多是老人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全部积蓄,许多老人因为血汗钱长期未能收回而寝食难安,故在审理过程中,不少被害人情绪激动。该案生效并移送执行后,台江法院急当事人之所急,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协调,将退赃款划入台江法院账户,并及时从石万春名下扣划近60万元银行存款。执行款到账后,因被害人人数众多,且其中不少被害人年老行动不便,为保证执行款的快速、有序发放,台江法院还专门组建了由党组成员、副院长唐建新为组长,办公室、执行局、法警队、立案庭、行装科等部门的15名法官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组,组织参与执行款发放工作。

  此次退赃款顺利发放,拿到钱款后的老人对台江法院连连称赞,感谢法官能够及时放款,一致评价台江法院为民务实、工作作风暖民心。

  【法官提示】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多元化,一些老年人退休后经常发挥余热,投身到金融理财的热潮中,但是由于老年群体金融知识相对匮乏,金融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较差,金融诈骗犯罪极易得逞。近年来台江法院审理的此类涉老年人经济纠纷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应引起警惕。针对老年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显得相当迫切。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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