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法院七项措施服务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
2015-07-02 10:42:57 | 来源:阆中法院
  经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评定,阆中市成为四川省唯一被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县级市,阆中市人民法院紧跟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及时出台七项措施,为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深入学习,扩大政策效果。市委市政府于6月29日召开动员会后,该法院及时召开中心组学习会,传达市委会议精神,要求干警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内容深入学习,并就市委、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进行解读,扩大宣传效果。

  畅通渠道,依法及时立案。开通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案件绿色通道,简化立案程序,对矛盾突出的区域开展预约立案,上门立案,适时派驻专门审判小组就地巡回审理。

  优化资源,成立审判小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民商事业务庭人员进一步优化,成立专门的审判小组,专门、快速、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征收纠纷、劳资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等。

  发挥诉调,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诉非衔接”作用,以法院调解中心为“诉非衔接”平台,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区域人民调解、专业调解、行政调解等组织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扩大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案件的调处范围,做好源头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严惩犯罪,营造和谐环境。在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中,凡涉及一房多卖等诈骗犯罪,一律依法从快处罚,为阆中市营造诚信、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主动服务,提供司法保障。分管业务副院长带队组建保障小组,主动走访国土、住建等单位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企业司法需求,积极为项目解决法律困难。

  延伸职能,积极建言献策。对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推行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认真研判和总结,由主要领导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保障阆中市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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