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防万防家贼难防 男子盗窃岳父30万获刑
2016-09-09 14:55: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徐州法院 | 作者:丰法宣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即便是身边的亲人也有可能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9月8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盗窃案。案中,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竟是翁婿关系。

  几年前,42岁的赵某怀着创业梦想,在朋友的帮助下,借款开办了自己的工厂,本以为可以财源滚滚,让家人过上好日子,但因自己不善经营,工厂最终没能逃过倒闭的厄运,他也因此欠下一大笔外债。

  由于没有其他营生,赵某的外债一拖再拖,债主见他不还也是不断催促,这让他很是恼火。虽然想到向做蒜薹生意的岳父借钱,但因羞于开口也一直没有行动。

  今年4月份,正值当地收蒜薹的季节,赵某给岳父送蒜薹,偶然间发现岳父放钱的屋里没有锁门。由于都是一家人,赵某对岳父家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都了如指掌,此时赵某的脑海里闪现一个念头“拿点钱,先还上外债”。想到这,赵某确定周围无人后,便将保险柜里的钱一并拿走。为防被监控拍到,赵某还特意绕开摄像头,将钱藏在了屋顶上,想着过两天趁没人的时候再取走。一切安排妥当之后,赵某便高兴的转身离开。

  当天下午,赵某的小舅子张某农忙回家,正准备将身上的钱放到保险柜里,却发现保险柜里的30万不翼而飞了。张某急忙告诉家人,众人多方找寻无果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将目标锁定在了赵某身上,赵某迫于压力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另查明,赵某已将所盗赃款发还岳父,并得到了他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终,法院一审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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