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不见外” 旅游速裁法庭妥处涉外纠纷
2016-09-20 09:10:2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 | 作者:雷清波 裴伟
  9月14日下午6点,大家下班回家正计划着如何欢度中秋佳节的时候,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旅游速裁法庭的电话响了。当地一名导游李某某在电话中称:9月12日晚上10时许,演出结束时,韩国游客金某某在木阶上摔倒,导致膝盖、手臂及下巴等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与张家界某演艺公司协商2天未果,客人想乘晚上的飞机回韩国过中秋节,请求武陵源区法院旅游速裁法庭出面协调解决。

  武陵源法院在接到求助后,立即启动旅游速裁法庭办案机制。10分钟内,办案法官便赶到张家界某演艺公司办公室。法官首先向双方当事人阐释了中国法律有关诉讼权利义务、管辖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通过导游李某某的翻译沟通,原告韩国游客金某某明确表示对适用中国法律由中国法院管辖无异议。双方当事人对伤害事实、医疗过程及责任分担均无异议,但金某某对医院诊断结果存疑,要求返回韩国重新检查、治疗,并要求张家界某演艺公司支付其回韩国后可能需要的检查及治疗费用计人民币6万元。而被告张家界某演艺公司认为,自己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送原告到武陵源区医院和张家界市医院检查治疗,已支付医疗费近2千元。同时表示愿意承担原告在张家界继续治疗所需费用,及同行5位亲属的相关费用。法官了解完具体案情后,明确指出金某某的诉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向金某某详细解释了我国法律规定的民事赔偿范围,告知并提示其可以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鉴于对中韩两国都极其重要的传统节日中秋节即将到来,法官提出双方都充分尊重和考虑对方的立场,提出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以圆满化解这次纠纷。

  原告金某某在听取了法官的解释和建议后,提出了一个颇有意思的方案:原告放弃原诉讼请求,但此次张家界之旅因为此事导致不愉快,所以希望被告向其发出一份邀请函,邀请原告方一行6人再来美丽的张家界,作为朋友间的“友谊之旅”, 被告承担相应费用作为补偿。被告认为这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是一个传承中韩民间友谊的提议,但还是有一些细节需要推敲。最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原告金某某放弃原诉讼请求;双方在方便时联系,由被告张家界某演艺公司邀请原告一行6人来张家界再次旅游,原告方自行负担往返张家界的机票费用,其他费用由被告方承担。

  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调,这起涉外旅游纠纷得到完美解决。双方对处理结果都十分满意。金某某的丈夫说:“这件事使我们结缘,成为朋友。作为外国人,我们在中国感受到了办案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且十分敬佩中国法官不辞辛劳的敬业精神。”张家界某演艺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表现出极大的耐心,尽心尽力,以情动人,以理服人,这让双方都很感动。最后的处理结果不仅让外国游客感到满意,也让作为旅游经营者的自己感到十分满意,是一个完美的结果。”

  张家界作为一个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经常会与外国游客打交道,武陵源法院的司法者们做到了法律自信,阐释好中国法律,执行好中国法律,做到让“老外不见外”,成为发生纠纷时中外客商之间的“沟通之桥”。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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