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汝璈故居成为为全国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2016-12-03 23:42: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姚晨奕 付绍迎
  为进一步引导法院干警和社会公众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观念,培育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梅汝璈故居的文化功能,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法治文化教育,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梅汝璈故居为“全国法院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梅汝璈先生生于1904年,1946年代表中国出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法官,参与了举世闻名的东京审判,对第一批28名日本甲级战犯的定罪量刑工作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梅汝璈故居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朱姑桥梅村内,1856年清朝同治年间建造,2011年进行了抢救性加固维修。利用故居现有部分房间进行了陈列布展,重点介绍“东京审判”“二战历史”“南京大屠杀”“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梅汝璈家族发展史”等历史史实。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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