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二手物品 谨防钱物两空
2017-02-24 14:53: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立军
  网络购物便利快捷,成为新经济形态亮点,但由于网络上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诈骗事件时有发生。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网络诈骗罪。法官提醒,网上购物有风险,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

  王某某系在京无业人员,在登录某二手物品网络交易平台客户端后,发现可以进行线下交易,遂产生网上注册、发布虚假信息,线下进行诈骗的想法。为此,他利用网络购买他人信息进行注册,从网上搜索相关物品图案进行发布,谎称真实物品低价售卖。

  王某某归案后,公安机关侦查发现,王某某在半年时间内,多次在某二手物品交易网站及二手物品论坛发布虚假信息,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4万余元,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日前,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针对上述网络诈骗案件,承办法官作出如下风险提示:

  一、网上购物切莫贪小便宜,吃大亏。在本案中,王某某诈骗成功固然有互联网上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不法分子伪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等客观因素,但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以低价博取眼球,引人上钩,也是众多被害人被骗的重要原因。

  二、网上购物虽然便捷,但买卖双方都应有风险意识,规范交易流程,不能图省事,简化交易环节。本案中,根据王某某的供述,为了蒙骗网上的买家,他在街边雇人伪造假身份证时,有意将地址设在偏远之地,买家往往考虑路途远,不愿意见面进行现场交易,从而为其行骗提供了机会。

  三、在人们的一般认识中,网上二手货品交易环节往往不被人们所关注。本案的发生给我们提了个醒。在人们的观念中,往往认为二手物品因已经使用过,交易价值相对不高。但实际上,在二手物品交易中,一些货品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或者为奢侈品,本身价值就较高,买家也往往抱有“机会难得,必须拿下”的心态。而不法分子利用了上述心理,在本案中,王某某发布的货品基本都集中在高档手表、相机、皮包、手机等高附加值物品上,而且为了蒙骗买家,王某某有意将虚构的2张假身份证的地址设定为别墅区,以显示自身经济实力,提高谎言的可信度。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