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省三级法院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
2017-03-07 16:58:16
     中国法院网讯 (黎虹 刘瑞红)  3月7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做客最高人民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人民网、新华网联合推出的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围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主题与网友在线交流。

  在当日访谈现场,有网友希望了解福建法院司法体制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效果。为此,马新岚系统地从五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介绍。一是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制定审判权力和职责清单,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落实裁判文书签署签发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组建新型审判团队,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61.1件,增长14.74%;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省法院院庭长直接主审案件208520件。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强化类案指引、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

  二是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保障等改革。全省法院遴选入额法官3831人,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35.97%。加强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探索送达、保全等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推进法院人员分类定岗,完成法官职务套改,配合做好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相关改革工作,充分调动队伍的积极性。

  三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最高人民法院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作出裁判。推进庭审方式改革和庭审实质化,提高证人、鉴定人出庭率,规范法庭调查程序,完善法庭辩论规则,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律师执业保障,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深化量刑规范化改革,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省7086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17873件,同比上升22.05%。

  四是大力推进繁简分流和多元化解。福建法院积极应对近三年来年均14.85%的案件增量和办案压力,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以年均17.92%的增幅办结案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占67.57%,审结民事小额诉讼案件10662件;18个试点基层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案件5491件。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确定24个示范法院,福建高院推动建立的诉调对接平台拓展至16个部门和行业。全省法院以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等方式结案172206件。

  五是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发布司法信息47万条,庭审直播3372场,公开裁判文书446202份。加强以案释法和司法建议,福建高院发布知识产权、行政审判白皮书和生态审判绿皮书,全省法院组织主题开放日470场、新闻发布会175场。福建高院被评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