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举办“12·4”开放日活动 全国四级法院法官代表宪法宣誓
2017-12-05 10:30:42 | 来源:法制晚报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宪法日。12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弘扬宪法精神·感受公平正义”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在本次活动中,法官代表集体向宪法宣誓,同时向公众展示了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系统、发布了动漫视频短片《弘扬宪法精神 传播法治文明》。受邀公众代表参观了中国法院博物馆。

  法官向宪法宣誓是此次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活动现场,全国四级法院的法官代表进行了宪法宣誓。

  据了解,12月4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到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四级法院都将同步开展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在最高人民法院参加活动的有50余位公众代表,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信息传播策划专家,律师,法学院校师生和社区居民代表。

  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

  最高法还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司法保障的意见》及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长江经济带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区域,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个省市,面积约205万平方公里,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 ,既是我国经济重心,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长江流域则是一个区域概念,覆盖长江的干流和支流所流经的整个区域,共19个省市区,除了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外,还包括青海、西藏、甘肃、陕西、河南、广东、广西、福建等8个省区。

  考虑到长江流域是一个以水为纽带形成的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流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环境介质的流动性以及流域自然资源的公共性,决定了流域环境治理必须打破传统行政区划的界限,按照流域或者生态系统进行统一管理。《意见》最终将生态环境司法保障的涵盖范围定位为整个长江流域。

  江必新称,要妥善审理好新领域、新类型环境资源案件。主要好大气污染防治案件,推动长江中下游地区、四川盆地等区域性雾霾、酸雨态势扭转,打赢蓝天保卫战。其次要审理好生物多样性保护案件,依法打击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保护物种栖息地,打击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动植物的行为。

  还要审理好生态补偿案件,合理界定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权利义务,妥善处理流域内因补偿主体、补偿数额、资金监管等产生的纠纷,激发全流域各区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在动力。

  另外还要审理好绿色金融等新类型案件,包括涉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碳金融案件以及排污权、碳排放权及用能权纠纷案件,支持绿色产业发展。
责任编辑:高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