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上演飞车夺金 “父子兵”难逃法网
2017-12-11 10:20:35
     中国法院网讯 (夏至)  被告人何小林伙同其未成年儿子在南部县城“飞车抢夺”妇女金耳环16次,涉案金额近两万元。日前,四川省南部县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特殊的抢夺案,父子俩双双获刑。

  2016年12月9日,刚刑满释放不久的何小林打算去街上找点钱,于是骑摩托车出门溜达了一圈,发现街上很多中年妇女穿戴的金首饰露在外面,非常便于下手抢夺。于是,何小林回家拉上同样是无所事事的儿子,两人一起骑上车出门找下手目标。当两人骑车到南部县城一街道,看到杜女士独自一人且耳朵上带着金耳环时,一把抓下对方耳朵上的耳环,立即跳上摩托车与儿子扬长而去。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6年12月9日到2017年3月2日,何小林带着儿子上演飞车抢夺上阵“父子兵”,共计抢夺受害人金耳环16副,价值合计近两万元。

  南部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何小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其子(未成年),多次抢夺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抢夺罪。被告人何小林2014年7月因抢夺罪被南部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在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对从重处罚。于是根据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判处被告人何小林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