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恩平:执行护绿 强制拆除侵占林地建设房屋
2019-05-20 11:14:2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丁洁 牟玉春
  • 执行拆除前准备就绪。
  • 下达拆除指令。
  • 拆除侵占林地的房屋。
  • 拆除房屋后的现场。
  • 法警拉起现场警戒线。
  5月15日下午,在林业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全力配合下,广东省恩平市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陈某违法侵占林地建设的一套房屋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2017年12月,被执行人陈某平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许可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大槐镇大朗村的一处林地改变用途,非法建设起一套面积达120平方米的居住型房屋。2018年5月2日,林业部门发现后作出行政处罚,并要求他按照法律规定恢复原状。被执行人陈某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经多次催告,仍未履行相应义务。今年1月14日,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恩平市林业局申请强制执行其《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被执行人陈某将已改变林地用途的林地恢复原状的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恩平法院在行动前提前预约了拆迁工程队,强制拆除的当天下午,所有人员按照预定时间抵达现场。从下达拆除命令,到完全铲平建筑物,历时近三个小时。被执行人陈某最后承诺将对建筑垃圾予以清理,争取该处林地尽快复绿。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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