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子游戏设备开设赌场 江西二男子获刑
2019-08-21 11:14:58
 

    中国法院网讯 (李凤玲 刘利荣)     近日,江西省进贤县人民法院判决一起开设赌场案,被告人赵某、钱某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9年1月23日,被告人赵某、钱某合伙购买了两台“打鱼机”及一台“老虎机”,二人将“打鱼机”和“老虎机”放置于杨某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某镇农贸市场旁的房屋内,供他人进行赌博,赵某、钱某共同经营管理。经鉴定,两台“打鱼机”(每台六机位)、一台“老虎机”(每台一机位),以上机器共计三台十三个机位,均为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自2019年1月23日至26日期间,有多名参赌人员进行赌博,赵某、钱某累计渔利18900元。被告人赵某、钱某于2019年1月27日被进贤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钱某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设备开设赌场,其行为均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赵某、钱某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赵某、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娜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