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强制执行法》列入立法计划 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等五类案件将作为重点突破领域
最高法:不断加大执行力度 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2019-08-22 14:14:0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史梓敬
 

  2019年7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下发《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工作作出重大部署。8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贯彻落实《意见》相关情况进行通报。最高人员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指出,将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等五类案件作为重点突破领域,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此外,《民事强制执行法》已正式被列入立法计划,今年年底前将完成起草工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刘贵祥指出,各级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执行信息化向智能化升级,提升查控系统智能化水平。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推动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信用画像构建智慧执行模式。不断完善信用惩戒制度,研究信用分级,探索信用修复,推动完善科学的信用监督惩戒体系;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探索执行团队化办案新模式。

  刘贵祥强调,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阶段性目标实现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要突出重点,聚力精准施策。强化善意执行理念,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最高法院将专门制定善意执行方面的文件。推进强制执行立法,目前,《民事强制执行法》已正式被列入立法计划,最高法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吸收近年执行信息化、执行规范化、执行改革和执行联动方面的成熟经验,围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重新整合成一部相对比较全面的合成稿,今年年底前将完成起草工作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

  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涉及经济发展与稳定大局的问题,刘贵祥指出,各级法院将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将以下五类案件作为重点突破领域,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在今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扎实做好相关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工作,主动与相关部门无缝对接,确保涉案款项及时执行到位,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二是加强对民营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开展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的专项执行,加大知识产权法院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综治考核、债务纳入预算等方法加大清理力度,确保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年底“清零”。三是加大职务犯罪财产刑案件执行力度,全面查控涉案财产,完善执行与减刑、假释工作衔接,及时将罚没财产执行到位上缴国库。四是建立涉民生案件执行长效机制,将集中执行与日常工作机制结合,对涉民生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五是加大对金融案件的执行力度,积极探索执行方法,尝试附条件拍卖、国企承接、第三方代建等资产处置方式,维护金融稳定。

  为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刘贵祥指出,最高法院联合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拟于近期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支持律师依法履职,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推动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更好开展。各级法院将加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配合,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加强财产刑案件执行的法律研究和工作力度,为扫黑除恶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推动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畅通“执转破”通道,探索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通过提升执行工作效能,降低纠纷解决成本,维护法治环境,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为防止“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之后执行工作可能出现的下滑问题,最高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从10个方面做了53项工作部署,明确要求要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工作机制常态化,将“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要求各级法院不松劲、不懈怠,努力保持执行工作在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有序运转。为确保《纲要》在各地得到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在借助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系统监测和督办的同时,还建立了建立“一案双查”工作机制等一系列的督查问效机制,防止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吃拿卡要等问题。

  相关链接

  《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