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睢宁:开展“执行不能”案件退出听证试点工作
2019-11-01 15:21:34 | 来源:睢宁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年10月31日下午,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召开“个人及非法人组织‘执行不能’案件退出听证会”,对一起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系列“执行不能”案件进行退出听证。该系列案件共有26名申请执行人、债权数额高达717余万元,他们共同申请执行同一个被执行人,经法院执行到位金额仅为228余万元,而被执行人已经65岁,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法院穷尽所有执行措施,仍然不能让所有债权人足额受偿。经被执行人的申请,申请执行人同意,睢宁法院审核后启动退出机制公开听证程序。

听证会上,申请执行人对法院的执行方案、措施的采取以及执行工作中为他们所作出的努力表示认可,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很清楚,对被执行人的遭遇也抱有同情心。听证会结束后,睢宁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睢宁法院积极创新执行工作机制,结合执转破的成功经验和辖区案件具体情况,积极创新探索个人及非法人组织“执行不能”案件的退出机制,出台了《关于个人及非法人组织“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在案件类型选择方面,一是被执行人年龄较大,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的案件;二是被执行人系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因经营失败,无力偿还欠款的案件;三是申请执行人为金融机构,因被执行人无力履行还款义务而被核销的案件;四是侵权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无经济基础,本身就存在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在具体实施机制运行方面,从执行措施全穷尽、“执行不能”被认可、依法保障生存权、执行救助保民生、诚信保证为基础、依法核销为前提、公证程序促规范、破产信息建名录、执行惩戒不免除、依法严惩失信人十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工作流程和机制,包括退出程序的启动、调查、听证、公告等。

截止目前,睢宁法院已有2件案件完成全部程序,实现了案件实体退出,另有28件案件在公告期内,期满后完成退出。上述实践为“个人破产”积累了宝贵的工作经验,摸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个人及非法人组织‘执行不能’案件退出机制”的“睢宁路径”,为建立“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贡献了睢宁智慧。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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