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到期拒还 三年后再次被司法拘留

2019-11-25 09:47:24 | 来源: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 | 作者:蔡旺东
 

  彭某因案外人承包鱼塘需要资金,向欧某借款8.5万元。到了还款期限,彭某未按时偿还借款,欧某多次要求彭某偿还借款未果,无奈诉至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彭某未主动履行,欧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6年执行立案后,法院向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彭某依旧置之不理,法院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考虑到存在亲戚关系,在彭某被拘留的第二日,欧某希望彭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还钱,特向法院申请对彭某提前解除拘留,该申请获得法院准许。释放之后,彭某认为生效判决错误,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过审查后,认为彭某的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裁定驳回其再审申请。

  彭某仍旧未主动还款,三年后,欧某向法院递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获得准许。11月22日一大早,法院执行干警到彭某家中将其传唤到法院谈话,经过执行法官的一番摆事实、讲道理地劝说和教育后,彭某拒绝履行判决的态度仍然没有转变,当日,彭某又被司法拘留,等待他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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