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全省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2020-03-13 09:01:2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余建华
 

  3月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布第一批全省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0个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发挥法治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浙江全省司法机关在依法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方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妥善办理了一批涉疫情刑事案件,为浙江疫情防控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月底,全省法院共一审判决42件46人,其中诈骗罪24件24人,妨害公务罪12件13人,寻衅滋事罪3件3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1件4人,销售伪劣产品罪1件1人,非法狩猎罪1件1人。

  省高院、省检察院从全省已判决的案件中,梳理出来的第一批10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中,其中5件诈骗案件均为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对紧缺防护物品的迫切需求,虚构口罩货源进行诈骗。除5件涉口罩诈骗案外,“长兴县周某某、卢某某、余某、王某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案”和“仙居县方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也与口罩有关。这两件案件均明知非医疗器械经销商,无法确定口罩来源或明知口罩属于“三无”劣质产品的情况下,分别通过网络或下线发布销售医用口罩信息非法牟利。另外,典型案例还有非法狩猎案、妨害公务案、寻衅滋事案各一件。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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