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院出台32条举措
全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2020-04-12 08:56:4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史风琴
 

  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良好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四个方面作出32条具体规定,努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全面复工复产。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切实维护合法经营不受干扰,为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事业发展营造宽松环境。用足用好各种执行强制手段,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

  《实施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依法加大涉民营企业商事案件司法保护力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促进民间资本的市场化有序流动。优化涉民营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发挥破产重整程序特殊功能,优化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配置,帮助和支持民营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实施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严厉打击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提升核心竞争力。

  《实施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举措,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大力开展涉民营企业纠纷多元化解,加快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打造民营企业便捷化诉讼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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