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防控必须依法有序
2020-04-21 15:40: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国栋
 

  据报道,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强调推进社区防控工作要依法有序进行,不得提出超出分区分级社区防控工作要求的防控措施,不得采取对社区管理“一封了之”、对居民出行“一禁了之”、对外来人口“一拒了之”等简单化防控手段。

  在笔者看来,该《方案》除了“指导”,恐怕更多的是直面现实,奔着问题而来的。作为防控疫情最主要的前沿阵地,加强社区管理没有错,但是,管理的目的在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减少互相之间的串门,而不是简单地限制进出。这需要社区干部不怕麻烦、不怕抱怨,全面掌握社区内人员情况,而不是追求形式上的“守大门”。

  社区防控必须依法有序。这既是减少疫情对于群众生活影响的必然要求,也是避免社会恐慌、增加防控效力的关键所在。要知道,防控无死角,既不能搞简单了之的“一刀切”也不能追求形式上的“守大门”,而是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千方百计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精准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意识到这一点,就必须增强基层力量、发挥属地优势,形成牢不可破的防控网络,及时筛查出散落在社区的隐形传染源。如此,既能优化防控成效,也可为提升社会治理和城市精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积累更多经验。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实事求是做好防控工作,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简单化一关了之、一停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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