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宣判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首犯涉12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20-12-26 10:23: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贺雪丽 袁兵 许颖
 

  近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宋斌等27名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宋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2年起,被告人宋斌纠集被告人陈旭等人先后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区等地开设多处赌场,以抽水、放账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并为索要赌债多次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暴力活动,造成恶劣影响。2012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宋斌等人先后在西安市长安区等多地设置窝点,以免费提供毒品、容留吸食等方式拉拢被告人单冬等20余名吸毒、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共实施贩卖、运输毒品、抢劫、绑架、开设赌场等27宗犯罪和4起违法事件。其中,2017年10月31日,宋斌指使单冬、韩亮携带毒资前往广东省汕尾市购买冰毒约3千克,返程途中被民警抓获,查获冰毒2945克。

  西安中院依据查明的事实,以被告人宋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抢劫罪,绑架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盗窃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12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6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判处相应财产刑。对查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各被告人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追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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