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平安中国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2021-01-21 08:47: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骆锦勇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人民法院要树牢“大平安”理念,准确把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目标定位。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忠实履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职责使命。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完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工作机制。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对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作出重要部署,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两个大局”办好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人民法院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重要力量,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主动适应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复杂变化,切实增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勇于担当,守正创新,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树牢“大平安”理念,准确把握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目标定位。沐思想之光,循法治之道。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心系平安建设,在浙江工作期间就创造性地提出并实施了“平安浙江”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又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的战略目标,对平安中国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阐明了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标志着我们党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规律性认识实现了新飞跃,开辟了新时代平安中国建设新境界。伴随着平安中国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居家更安心、出行更放心、生活更舒心,“平安中国”成为一张亮丽的国家名片,中国成为世界上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目标任务。在新形势下,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是助推“中国之治”谱写新篇章的战略之举,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长远之策,是应对各类新风险新挑战的制胜之道,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目标的题中之义。各级人民法院必须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系统观念,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树牢“大平安”理念,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不断推进司法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升守护群众平安、保障群众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建设新格局,促进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为实现经济安全、政治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全方位之治,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忠实履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职责使命。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方向,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科学化、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必须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目标,把服务发展和保障安全摆到法院工作全局中谋划,既善于通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实维护安全的物质基础,又善于发挥司法保障功能创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方面,要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坚决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全面提高公共安全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司法审判之中,切实加大诉源治理和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力度,不断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推进网络社会综合治理,把着力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积小平安为大平安,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创新完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工作机制。基础稳,天下安。共建共治共享是我们党的重要治理理念,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精准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信访制度,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平安建设是一项国家治理系统工程,人民法院工作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平安中国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聚焦重点任务,整合资源力量,坚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防范化解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平安创建活动为抓手,切实增强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院队伍,不断健全完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工作机制、方法手段、载体抓手、组织保障,着力提升平安中国建设现代化水平。一要发挥党的领导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优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优化审判职权和审判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二要以创新基层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为基础,以完善各类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为抓手,坚持把非诉讼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创新诉讼与非诉讼联动互动齐动机制,深入开展矛盾风险动态排查、防范化解,努力把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三要切实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推动现代科技与平安建设的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大数据预测社会需求、预判社会发展、预警社会风险的准确性、及时性。四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检查,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推动形成环环相扣、一级抓一级的责任链条,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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