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 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
——访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
2021-03-08 08:48:1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德明 韩珍杰
 

  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军就青海法院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为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王建军指出,2020年是新中国历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青海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省委决策部署和省人大决议,尽职尽责、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各方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这些,都对青海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安全是底线,是新青海建设的重要前提和保障。近年来,青海法院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绷紧政治安全这根弦,在坚决同宗教极端、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境外非法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等敌对势力作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环境,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圆满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判执行任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普遍增强。青海法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找准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依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妥善处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当中出现的国有企业破产重组改制问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依法处理金融领域出现的违规和逃废债行为,促进金融良性循环;针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加快推进惩罚性赔偿力度,促进发明创造和转化运用,确保了社会大局的持续稳定。

  青海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践行“两山”理论,依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周强院长“为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积累经验、树立标杆,探索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的环境司法模式”的具体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水土污染、非法采矿、盗猎野生动物等犯罪活动,集中整治乱占耕地、越境开采等非法行为。推进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运用修复、赔偿的方式恢复生态平衡,为青海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采访中王建军还代表青海省委、省人大、全省人民,对周强院长去年来青海视察法院工作,在青海法院审判执行、法庭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的关心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王建军强调,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时期,青海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较低层次的基本省情没有变,经济社会发展上升的总体态势没有变,是巩固提升全面小康社会成果,深度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现代化建设积蓄力量的重要阶段,呈现出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期、转型升级关键期、竞争优势重塑期、改革开放深化期“四期叠加”的特点。服务中心大局、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全省法院责无旁贷、任重道远。青海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牢记职责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为新青海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一要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让思想观念跟上时代要求,牢固树立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守正创新等思想观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为根本目的,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弘扬“法官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马背法庭精神”,坚持抬起衙门就群众,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等便民举措,推进形成青海法院巡回办案、化解纠纷的新实践,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三要认真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紧扣忠诚纯洁可靠的根本要求,突出政治教育、党史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筑牢政治忠诚。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持刀刃向内,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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