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在法治事业中建功立业
2021-03-09 11:02: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纪承伟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作工作报告。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国法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开展了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向胡国运等先进典型学习活动。联系到今年我们所处的特殊历史方位,人民法院的这些举措无疑十分及时。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探索和积淀了一系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这些司法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引领着一代代法院人践行司法为民、发展法治事业。革命战争年代,各革命老区红色政权中的审判机关,在司法条件非常艰苦的情况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创建新型的人民司法制度,为人民司法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陕甘宁边区的“马锡五审判方式”,成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标志,对新中国的法制建设和审判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其简便利民、注重调解的做法,在世界上被誉为“东方经验”。

  在今天,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弘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司法审判工作是运用施行法律的过程,是将法律落地的工作,尤其注重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司法审判工作要将政治理论与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实际相结合。司法改革、司法工作体制和机制的不断完善,要以适应和服务经济的发展,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为基础。司法审判工作要将法学理论与审判工作实际相结合,并将司法政策用活用足。

  在今天,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弘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人民司法的终极目标就是要不折不扣地合乎民心、顺应民意,关注民生、维护民权,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丰富内容,也最终聚焦在司法为民这一点上,司法为民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程序公正,让人民群众走进司法,参与司法,用阳光透明的司法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持实体公正,做好裁判说理答疑工作,要把裁判的道理用老百姓接受的语言和方式,向群众讲清楚,做到胜败皆服,赢得民心。

  在今天,传承党的优良传统,要大力弘扬党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法院信息化建设使司法事业如虎添翼,网上微法院、无纸化办案等,更是成了展示我国司法事业长足发展的“重要窗口”。然而个别年龄较大的当事人,由于对信息化运用不熟练,觉得不适应。法院开展自我批评,进行反思,调整工作方式,为年龄较大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让他们享受到贴心的司法服务。同时,把批评与自我批评作为培养关怀干部的重要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司法事业搭就广阔的舞台,迎来了法治的春天。按过接过艰苦奋斗的接力棒,人民法院应做好精神传承,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留下为民许党报国的司法奋斗足迹。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