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留他人吸毒又贩毒 男子获刑两年四个月
2021-04-09 11:26:49
 

  中国法院网讯(刘万春)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又贩卖毒品的案件,一审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高某居住于袁州区秀江街道一自建房内,其女朋友会袁某偶尔在此居住,两人经常一起在该处吸食毒品冰毒,吸食冰毒所使用的锡纸、吸管等工具长期摆放于房间茶几上,冰毒由被告人高某从一外号叫“猪仔”的男子(具体信息不详)处购买而来。2020年7月16日、17日、22日两人均一起在该房屋内吸食了冰毒。

  2020年7月份开始,沈某、邹某二人分别不定期地多次来至被告人高某家中,使用其茶几上摆放的吸毒工具吸食由被告人高某提供的冰毒,有时在吸食完毒品后沈某、邹某二人都会从被告人高某处以100-200元不等的价格购走冰毒。

  2020年7月24日晚,邹某、沈某先后来至被告人高某家中吸食冰毒。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后,在高某家中抓获被告人高某及袁某、邹某、沈某,并缴获吸毒工具吸壶、锡纸、吸管、打火机。经现场使用甲基苯丙胺检测试剂检测,该四人的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在其家中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且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分别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和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高某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高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