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右江根据地:用法律制度指导根据地建设
2021-06-02 14:24:0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高倩倩
 

  千姿百色,见证英雄壮举;滔滔右江,谱写红色传奇。

  1929年12月11日,邓小平、张云逸、韦拔群、雷经天等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和发动了威震南疆的百色起义,创建了红七军和右江苏维埃政府,建立了拥有16个县级革命政权、面积3万多平方公里、人口约100万的右江革命根据地。这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西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创立的第一个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革命根据地。

  在这片红色土地上,右江苏维埃政府坚持用法律制度来规范指导根据地建设,制定并实施苏维埃政府施政纲领、政权组织法令、土地法令等,并设立裁判兼肃反委员会,行使审判案件职责,将审判重点放在镇压军阀、封建官绅、地主豪绅、富农及一切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方面,开拓性地推进了根据地的法制建设,打击了反革命分子的器张气焰,维护了各族人民的利益,促进了根据地的巩固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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