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本职 以案普法
2021-07-13 08:56: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杨怀荣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起步之年。启动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对于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用重大,意义非凡。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中,必须要立足职能,更新观念,突破单一的介绍性、灌输式的普法方式,主动针对新时代新的普法需求,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群体,打好普法工作组合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一是充分发挥法院的特长,打好以案普法的组合拳。“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是法官法明确规定的法官应当履行的义务之一。法院有着丰富、鲜活、贴近百姓生活的案例,是一座“盛产”典型案例的“富矿”,因此法院在全民普法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条件。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一个好的以案释法,就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有助于法治教育和宣传,传达其中的法理,从而帮助公众理解法律、接受法治理念。

  二是个案精准释法。普法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让公民信仰法律,而公正司法则是取信于民的关键一环。可以说,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是普法工作的刚需群体。这一群体的特点是可能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且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对司法有明确的诉求和心理预期,司法活动的结果与其个人利益密切相关。针对这一群体,作为司法机关,首先要做到依法公正办理案件,通过规范办案、充分履职,赢得当事人对司法的信赖。同时,针对这一群体,还要注意做到结合案件充分释法说理。法官要把办案作为法律宣传的第一现场,通过恰当充分的解释说理,让当事人接受司法判断的结果和理由,从而信服司法。

  三是类案定向普法,特别要将民法典作为普法工作重点。民法典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集大成者,把涉及人民群众权利的方方面面用法典固定下来。因此,必须要把宣传好民法典当作重点来抓,让人民群众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以案释“典”,要注重突出涉民法典案件的典型性、时代性、新颖性,以增强针对性、贴近性、实效性。要以群众关切关注的案例释法,用身边案例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具体案件,深入解读民法典,阐明民法典的重要作用,让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及精神实质。通过以案释“典”,提高公众民法典意识,树立权利意识、法治观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是创新释法方式方法,满足群众需求。要针对不同群体采用不同的普法方法,通过新媒体新技术的应用,开发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产品。例如,在广大乡村,可以采用农民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赋予地方风格和特色,让普法工作更接地气;针对广大的青少年,可以采用动漫、偶像剧、名人代言等方式,加大普法作品的网络传播力度,使之通俗易懂、喜闻乐见、入脑入心;及时举行案例发布,向各大媒体推送、发布典型案例,通过融媒体以案释法。总而言之,要充分运用多种方式方法,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需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