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持续执行促涉民生老案结案
2021-07-23 16:32:5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吴斌
 

  “这些钱终于要回来了,我的心病终于了了,为你们点赞。”日前,一起长达十余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年近七旬的申请人老张向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法院执行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2010年3月,老张与他人合伙承揽混凝土浇筑工程,在履行合伙事务中不幸受伤。后因合伙内部协商赔偿不成,老张将其他十名合伙人起诉到都昌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邱某等十人赔偿老张共计五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其中两名合伙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其余八人未履行赔偿义务。2010年12月,老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八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其中一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其余七名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法官通过财产调查,未查找到可供执行财产,该案陷入僵局。

  申请人老张年近七旬,家境也不好。因案件未全部执结,执行法官始终没放下,一直做被执行人的工作,通过现场调解、邀请村委会干部参与执行、电话谈心等方式,促使其中四名被执行人陆续履行了赔偿义务。

  今年4月,在老张提供了其余三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后,法院依法冻结了该三名被执行人的社保账户。面对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其中两名被执行人到法院主动履行了赔偿义务,另一人同老张达成了和解还款协议。

  至此,这起长达十余年的老案件得到了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