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多年货款难追回 强制执行促执结
2021-08-31 15:19:14
 

  中国法院网讯(沈小东)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当事人追回拖欠6年的货款,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

  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与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价值9万余元的插件,并约定了付款时间与方式。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如约交货,但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并未如约付款,经过多年讨要并未足额收回该笔货款,剩余6万余元未收回。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将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经安源区法院判决,被告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6万余元货款。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下达执行法律文书,并通过全国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到法院协商该案,并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将会对其进行限制高消费、拘留等措施。李某称其公司近几年经营不善,希望法院可以宽限其几个月时间,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如被执行人萍乡某制造有限公司3个月内如期履行,申请人厦门某技术有限公司同意3个月内不申请对其限制高消费,最终被执行人通过多方筹款,如约将货款支付给申请人。

  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任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