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中院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会
2021-10-27 15:19:58
 

  中国法院网讯(倪艳芬)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主要精神。萍乡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俊涛主持会议并讲话,其他院领导和中层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认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政治机关和审判机关,必须坚持为人民司法、为大局服务,必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在办实事、开新局上取得成效。

  会议指出,要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找准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具体都要落实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际行动中。要围绕发展大局、突出重点群体、聚焦民生领域,认真地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察访民情民意,广泛开展调研,找准查实基层和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找准发挥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切入点和结合点,采取精准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把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根据萍乡中院制定的《关于为我市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各部门要通过大走访大调研,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把“问题清单”变为“工作清单”,一项一项抓好落实。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局强化司法保障方面,主要包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破产审判水平、善意文明执行、推进扫黑除恶、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等事关萍乡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体现司法服务水平和保障力度。二是在涉民生领域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方面,主要包括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等涉民生案件,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便民诉讼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等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普遍的难点堵点问题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体现司法为民的力度、速度和温度。三是在加强审判监督管理提升审判质效方面,主要包括建立审判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强化法治引领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体现法治的规范保障和司法引领作用。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在前期已经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认真抓好落实,为全市奋力推进“五区”建设、打造“最美转型城市”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