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撞树丢失,卖家该不该赔?
2021-11-10 08:57:1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丹阳
 

  陈先生在网上下单向圆圆公司购买了一架无人机,价格为5898.99元。陈先生很快就收到了无人机,快递盒里还有4个文档,包括物品清单、快速入门指南、免责声明和安全操作指引、桨叶保护罩使用说明。

  假期,陈先生一家人带着无人机在公园游玩,可没想到的是,这无人机在飞行时撞到树后就坠机找不到了。刚买没多久的无人机丢了,陈先生越想越心痛,在与商家沟通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圆圆公司赔偿其丢失的同型号无人机。

  经审理,一审法院认定涉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陈先生未能认真阅读快速入门指南、免责声明和安全操作指引、用户手册等文档及观看教学视频,由此误认为该飞行器具备避障功能,操作不当。一审驳回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陈先生不服,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上海一中院认为,圆圆公司作为销售者,负有交付质量合格产品及相应配套说明的合同义务。而陈先生在收到无人机后未对产品本身提出质量异议,故圆圆公司已完成合同交付义务。无人机操作具有特殊要求,陈先生未遵守飞行安全指引,是无人机丢失的起因及主要原因,陈先生应对该行为负相应责任,该行为导致的物损亦符合免责声明条款。

  庭审中,陈先生又提出:产品说明应指出无人机没有左右避障功能。

  对此,上海一中院认为,圆圆公司已向其提供相关指引文件及教学视频等在线下载途径,陈先生可由此获知涉案无人机性能及操作规范,圆圆公司并无隐瞒或者欺骗的故意和行为,而且在快速入门指南中载明涉案无人机配备位于机身前方、后方、下方的七目视觉系统,具备前、后方主动避障功能,未提及具备左右避障功能,亦无证据证明圆圆公司承诺该无人机具备左右避障功能。

  据此,上海一中院遂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刘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