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监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
2021-11-25 14:06:46 |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近年来,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经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相关情况深入分析调研后,近日,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简要介绍下当前检察机关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的主要情况?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犯罪分子利用寄递渠道实施寄递违禁品犯罪高发、多发,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据统计,2017年至2020年,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6063件11235人;起诉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犯罪5290件8782人;起诉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犯罪537件1153人。从办案情况来看,当前寄递违禁品犯罪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寄递违禁品犯罪类型相对集中。违禁品种类繁多,包括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伪劣商品、假药、假币、淫秽物品等各类物品。其中,检察机关办理相关案件中,涉及寄递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数量大。

  二是寄递违禁品犯罪数量呈增多态势。检察机关起诉寄递毒品犯罪案件由2017年的1016件1911人,上升至2020年的1830件3097人;起诉的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由2017年的45件67人,上升至2020年的226件490人;起诉的寄递枪支弹药爆炸物案件也有所上升。需要说明的是,近年来在毒品等犯罪案件呈一定幅度下降的情况下,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相关犯罪却逆势上扬,值得我们高度警惕。

  三是寄递违禁品犯罪危害严重。以检察机关办理的寄递毒品犯罪案件为例,2017年至2020年相关案件共涉及寄递甲基苯丙胺(冰毒)7189.9千克,海洛因2085.4千克,大麻2034.2千克,氯胺酮624.7千克,可卡因207.7千克。相关毒品、枪支弹药爆炸物等违禁品通过寄递渠道流入社会,危害十分严重。

  四是寄递违禁品犯罪查办难度大。当前“网络+寄递”已成为犯罪的重要形式,通过物流寄递渠道实现人货分离、人资分离,司法机关查办难度大。犯罪分子多使用暗语进行单线联系,甚至使用国外聊天软件或阅后即焚的小众通讯软件进行沟通,再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甚至虚拟货币支付毒资。在寄递收发环节,采取雇佣他人代收、寄递或转交的方式逃避打击。

  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检察机关积极应对,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寄递违禁品犯罪活动。在打击犯罪的同时,针对寄递安全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最高检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协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和诉源治理,切实减少和预防寄递违禁品犯罪案件的发生。

  记者:请问检察机关将如何推进“七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

  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我们拟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做出安排部署。各级检察机关有关部门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制发“七号检察建议”,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强化法律监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统筹组织省、市、县三级检察机关共同推进,驰而不息,久久为功,推进检察建议落地生效,将“七号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为寄递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协同寄递监管部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交通运输管理、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联动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加强研讨会商,确保“七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落地落实。与有关部门协同发力,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交流,切实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寄递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寄递新业态及时有效纳入监管范围,完善寄递安全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斩断寄递违禁品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对寄递行业出现的新情况和监督管理方面的新问题,及时予以关注和解决。

  三是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寄递违禁品犯罪,形成震慑效果,为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创造有利条件。切实发挥主导作用,着重审查相关案件是否存在寄递犯罪行为,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主动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时开展立案监督,追捕追诉漏罪漏犯,提升打击寄递违禁品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作用,完善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的衔接机制,有序流转寄递违禁品案件线索,全方位、多角度对寄递安全问题进行法律监督。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七号检察建议”的宣传,提升检察建议的影响力,警示社会,教育公众。创新和丰富宣传载体,结合以案释法、庭审观摩、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检察建议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预防违法寄递和安全问题治理工作,切实推动“七号检察建议”取得实际成效。

  记者:当前,邮政快递业发展持续高位运行,我国快递业务量已连续7年稳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行业面临的安全形势也日趋复杂严峻,请问邮政管理部门在寄递安全监管方面着重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非常感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邮政寄递渠道安全管理的关心和支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邮政快递业发展迅速,行业业务收入占GDP比重超过1%,快递业务量从2010年的23.4亿件上升至2020年的833.6亿件,增长近35倍,年均增速达43%,目前日均快递业务量超过3亿件,邮政快递业已经成为服务生产生活、促进消费升级、畅通经济循环的现代化先导性产业。与此同时,由于寄递渠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人货分离、隐蔽性强等特点,“互联网+寄递”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从事贩运毒品、涉枪涉爆物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家邮政局始终坚持安全为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能力建设,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安全监管,严把邮件快件寄递安全关口,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法规标准体系。推动《邮政法》修正实施、《快递暂行条例》颁布施行,将寄递安全纳入《反恐怖主义法》管理范畴,出台《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和20余部行业标准,着力夯实依法治安基础。

  二是建立寄递安全管理“三项制度”。结合寄递作业特点,探索形成以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为主的寄递安全防控模式,联合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发布《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建设实名收寄监管信息平台,开展行业智能安检、智能视频监控科技攻关,全行业配备安检机1.7万余台。近年来,寄递企业以落实“三项制度”为抓手,主动发现、报告、协助公安机关破获涉毒涉恐等案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涌现出“白云快递小哥”等具有行业特色的禁毒群防群治队伍。

  三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建成云计算平台、大数据管理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加强涉毒涉爆风险监测预警。创新安全监管模式,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四是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针对寄递渠道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各环节,安全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的实际,推动建立寄递渠道安全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联合国家禁毒办下发加强寄递渠道禁毒工作通知,开展寄递安全平安建设考核,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开展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涉枪涉爆隐患整治、“扫黄打非”、打击侵权假冒等专项行动,推动寄递安全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五是完成系列重大专项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后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等系列重大活动寄递安保任务,邮政管理部门先后多次被授予重大活动安保先进集体。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力保障医疗防疫物资、应急物资、居民生活必需品运递,全行业共有3人荣获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称号,63个集体和138名个人荣获省部级抗疫表彰。

  记者:面对日益复杂严峻的寄递安全形势,请问在寄递安全监管方面主要面临哪些困难挑战?邮政管理部门将如何推进落实“七号检察建议”?

  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司长金京华:近年来,为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畅通,邮政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当前寄递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滞后于邮政快递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协同治理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互联网+寄递”复杂局面,企业技术手段和查验能力还不能有效甄别复杂多样的各类寄递物品,主体责任落实有待加强。收到“七号检察建议”后,国家邮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会议进行研究,下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抓好建议书落实工作。下一步,国家邮政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落实“七号检察建议”为契机,着力补短板、建机制、增能力、强监管,全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利益。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地实施。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违禁物品辨识能力。积极开展预防寄递违禁品宣传,在快递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张贴、播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用邮宣传教育。

  二是提升寄递安全防控能力。实施科技兴安,推进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建设,加大营业处理场所视频联网、安检机联网“两联”应用,利用现代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抓好实名收寄、收寄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落实,督促企业完善操作规程、优化作业流程、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制度执行实效。完善日常监管、企业自律、行政处罚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加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寄递安全监管工作。对寄递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扩大“寄递渠道禁毒百日攻坚行动”成果,抓好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办两部门已出台文件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寄递渠道涉枪涉爆隐患整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实施查、堵、截、控,不断净化寄递安全环境。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治理。探索建立符合寄递渠道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部门协作模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常态联动、优势互补、责任共担,依法落实各级各部门寄递安全管理职责,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弥补安全监管工作短板。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公安、司法机关通报的寄递企业涉行政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五是加强基础保障能力建设。推动落实“邮政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管”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推动健全完善基层监管队伍、支撑体系和保障条件,积极争取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增强寄递安全监管力量。完善行业安全制度体系,推动制修订《快递市场管理办法》《邮件快件收寄验视和安全检查规定》。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