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贵溪:环资审判创新举措 自愿护林贡献力量
2021-12-01 14:28:29
 

  中国法院网讯(饶路新 甘兆扬)“为保护好森林资源,本人自愿作为护林员,无偿巡山,为环境资源保护贡献一份力量,特做出如下承诺….”12月1日下午,在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龙虎山法庭法官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被告人黄某签订《护林员看护承诺书》,作为贵溪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一项创新举措,黄某成为首名担任自愿护林员的刑事被告人。

  2021年1月19日,被告人黄某使用气枪在贵溪市某乡镇树林内射杀6只野生鸟(其中灰胸竹鸡3只,珠颈斑鸠3只,均为三有动物),黄某因犯非法狩猎罪被贵溪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案件判决后,黄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对自身犯罪行为深表忏悔,并表达了愿意以实际行动参与环境保护的请求。

  为进一步提升环资审判质效,承办法官与当地林业部门进行沟通协商后,决定让黄某担任自愿护林员,每周不定期对林区进行巡逻,如发现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采石、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切实履行林区看护职责。黄某同意担任自愿护林员并签订承诺书,贵溪法院后续将与林业部门共同督查黄某履职情况,确保相关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据悉,贵溪法院龙虎山法庭负责审理全市环境资源类案件,在环资审判工作中,龙虎山法庭全面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落实绿色原则,强化事前预防性司法和事后恢复性司法,全方位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下一步,龙虎山法庭将根据环资审判开展情况,以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最大化为目标,认真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工作创新,力争在环境资源审判中取得更多更大成绩。


责任编辑:罗一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