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锦旗及感谢信背后的故事
2021-12-03 16:22:31
 

  中国法院网讯(王卫锋 代文官)12月1日,汇金商铺业主代表郑某学等八人来到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将一面锦旗和一封手写的感谢信,送到执行五团团队长李晓光的手中,对执行干警不辞辛苦细致调查,极力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工作作风,表示深切的感谢。

  郑某学等12人分别于2011年至2016年与三门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购买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位于渑池县新华街北段的汇金广场商铺,并按合同面积交纳了房款。2017年众商铺由某房地产公司统一委托经营租赁给大张实业用于超市经营,前期大张实业按郑某学等与某房地产公司的购房合同面积付租金,后大张实业发现其租赁的商铺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出入,郑某学等业主无奈请房管部门多次测绘发现,某房地产公司不但将商铺位置或楼层改变且购买的商铺实际面积确实比购房合同签订的面积都少。郑某学等业主与某房地产公司多次协商沟通要求其退还多收的房款无果,2021年众业主委托律师诉之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达成协议:被告某房地产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前退还多收的各原告不同面积的2万至20多万不等的房款。调解书生效后,某房地产公司未按调解书确定义务履行退还多收的房款,郑某学等12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发现某房地产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从其他途径了解到,某房地产公司将商铺租赁给大张实业用于超市经营。随后,执行局副局长上官万俊亲自带队到商铺租赁方洛阳大张实业调查,经调查落实后要求其协助法院对某房地产公司的租金停止支付,并依法予以扣划至渑池县法院账户。案款到账当天,团队长李晓光即通知12名案件申请人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并于当天下午将全部执行案款110余万元打到各申请人账户里。

  “执行五庭庭长李晓光和各位法官,不辞辛苦,展开调查,短时间内追回了全部案款,挽回了我们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感谢信中字里行间透露着片片真情,只言片语传递着满满感动。一封感谢信,不仅是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和期许。

责任编辑:常跃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