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四项举措 鼎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2-01-06 10:09:0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滕颖
 

  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环境则是营商环境的基本保障。基层人民法院要秉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从以下四个方面,用情、用心、用力解决企业“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以夯实制度建设为牵引,加大人文司法力度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基层法院要深化思想认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要事来抓,全面对标当地党委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制度,以制度为牵引,形成党组书记、院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全体干警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汇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力支持由政府牵头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建设,建立与辖区企业的长效联系机制,通过定期走访、经常性沟通,随时了解企业现状和需求,找准服务企业经济发展的集合点和着力点,及时完善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不断增强企业的归属感和获得感,用法治力量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二、以深化审判改革为动力,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效率是企业的生命线,基层法院要深化“智慧法院本地化模式”,全面推进线上诉讼工作,为企业提供从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到执行的全过程线上服务,确保商事案件审判工作跑进“快车道”。要深入推进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归纳整理常见纠纷要素表,推行“要素式庭审+要素式文书”审理,缩短审判周期,切实提升商事案件审判质效。要建立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机制,针对债权债务关系简单、资产规模不大、无风险隐患的破产案件,一律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快审快结,提升“僵尸企业”出清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要坚持涉企案件善意执行理念,畅通“执转破”通道,对胜诉企业案件采取快执,对陷入困境的企业采取“能活封不死封”的灵活查封机制,积极引进第三方拍卖辅助机构,提高财产变现效率,盘活闲置资源,不断增强企业的造血再生功能。

  三、以优化法治环境为支撑,释放要素市场活力

  安全稳定的投资环境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激发企业家创业激情,基层法院要推进扫黑除恶长效长治,大力打击涉“两卡”犯罪,严厉惩治影响企业发展、招商引资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切实增强投资者安全感。要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与辖区银保监局、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信息协同、政策协同、资源协同工作机制,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金融纠纷案件快速和示范审理,强化联合惩戒力度,形成金融法治合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安全、有序、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要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

  四、以延伸司法服务为保障,提升企业软实力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基层法院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要全面激活服务潜力,强化涉企法律风险研判分析,建立涉企案件台账,记录案件审理中发现的企业经营存在的法律风险点,为党委决策、企业经营提供法律风险的预警、预测、预防。要积极创新延伸司法服务能力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司法公开透明度,宣讲民法典、公司法、劳动法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企业答疑解惑,通过上门面对面、零距离提供“法治问诊”,给企业“对症下药”,帮助企业堵漏洞、防风险,引导企业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先预防”的根本转变,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作者系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魏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