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过节营造风清气正好氛围
2022-01-10 09:59:5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徐曙光
 

  广大党员干部要在送礼者面前保持清醒,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过节不“失节”,过好佳节廉洁这一关。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释放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的强烈信号。此前,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把纠治节日“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逢年过节,亲朋好友之间相互走动,互叙冷暖,这本是人之常情。然而一些人为了某种目的,平时不便疏通的“关系”,到了年节,便有了“密切”的理由,一些平时不便表达的“意思”,便借着“拜年”之名,堂而皇之地“打点”一下。殊不知,这种行为表面上是拜年,实则是变相的行贿送礼,看起来是小事,实质上却是关乎党风政纪的大事。

  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小贪不治,必为大贪。”要知道,一个人的蜕变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而量变绝大部分都是从放纵个人修养、无视党纪国法开始的。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马虎,更不能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

  尽管每年元旦春节前夕各地纪检监察部门都要不停地向各级领导干部敲警钟、下禁令,然而,总有一些干部把“禁令”当耳边风,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见欲而止为德”。因此,我们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送礼者面前须保持清醒,对红包背后不可告人的目的更须警惕,一定要在思想上筑起一道保廉的警戒线、在行动上筑起一道促廉的连心线、在监督上架起一道督廉的检测线,还应该根据中央有关反腐倡廉的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过节不“失节”,既要过好平时清廉关,更要过好佳节廉洁这一关。千万不要到年节关口,没有把持住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收受钱财,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