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似玉未曾改
——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黄莹
2022-02-28 10:12:3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 果 曾晶晶
 

  《说文》有言:“莹,玉色。一曰石之次玉者。”指“莹”是像玉的石头。

  人如其名,黄莹身上既有玉的温润,又有石的坚韧。

  法院生涯14年,无论在什么岗位,黄莹一直坚守如玉初心,用真情彰显司法温度,用坚毅应对困阻挑战。

  初心在法庭砥砺

  2007年6月,黄莹从湘潭大学毕业。

  “我父亲是土生土长的望城人,年轻时因知青下放离开了家乡。他一直牵挂着望城这片热土,以身为雷锋家乡人感到自豪。”父亲的言传身教,在黄莹的心中埋下一颗渴望扎根望城的种子。

  公务员招考录取后,黄莹来到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人民法院(2011年改名为望城区人民法院),成为雷锋法庭的一名书记员。

  在这片培育了雷锋的土地上,“像雷锋那样工作”牢牢铭刻在每一位干事创业者心中。

  法庭队伍血液不断更新,一脉相承的雷锋精神却历久弥坚。黄莹一边体悟,一边自觉融入为群众纾忧解难的日常工作中去。

  2010年,黄莹调任高塘岭人民法庭任副庭长。

  一年夏天,满头白发的张奶奶颤巍巍地走进法庭求助,说儿子不愿意赡养自己。

  黄莹扶着老人来到办公室坐下,握着她的手,耐心倾听老人的困难与诉求。在倾听与安慰中,时针慢慢从下午2点指向5点。

  “您别着急,我一定好好劝您儿子,让您晚年生活无忧!”黄莹向老人问来她儿子的电话号码,经过近一小时情理法并重的劝说下,最终让张奶奶的儿子作出承诺:每月拿出一笔固定费用给老人养老。

  问题了结,心中的挂念还在。一个月后,黄莹联系老人询问近况。张奶奶连声道好,并向黄莹表示感谢:“比我儿女还体贴!”

  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立案、送达、调解、审理……在最贴近人民群众的法庭,处理着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案件,黄莹用真诚、敬业、贴心赢得群众的交口称赞。

  “她让判决有了温度”

  几年后,黄莹调入望城区法院综合审判庭。虽然岗位变换,她为民司法的情怀却始终不变。

  “青少年是社会的希望,除了在审理时要关注他们犯罪的现实原因,判决后,我们也会继续关注他们的生活。”回想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黄莹记忆犹新。

  2014年,17岁的小强因缺钱上网,伙同他人在长沙市望城区、岳麓区5次盗窃摩托车,盗窃数额共计1.2万余元,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不久后,黄莹召集近三年来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一起开了个回访帮教会。

  会上,小强一直深锁眉头,表情沉重。黄莹猜测他可能遇上了难题,便当场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如果有问题需要咨询或者是遇到困难需要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法官,你能不能帮帮我?”翌日,黄莹接到了小强的电话。

  原来,刑满释放后,小强无意中发现某网站报道了自己这起案件的侦破过程,他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也在文中被披露。

  “如果用人单位看到这则报道,不愿聘用我,那我今后要怎么养活自己呢?”小强的话语充满了担忧与害怕。

  “即便犯过错,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也理应受到法律保护!”黄莹明确告诉小强,该网站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件事情会尽快帮他解决。

  随后,黄莹立即与案件侦查机关联系,希望他们尽快与刊登稿件的媒体联系,将涉嫌泄露隐私的稿件撤下。同时联系网站负责人,释法明理,希望他们立刻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二天上午,网站反馈已经将稿件撤下,黄莹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

  事情圆满解决,小强激动的向黄莹表示谢意,并承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脚踏实地走好未来每一步。

  “法律是什么?社会是什么?和我有关吗?”少年们的迷茫、青涩如出一辙,他们对法律的无知也引发了黄莹深思:要避免更多的未成年人误入歧途,法院还要在审判工作之外发力。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实施细则》《未成年人犯罪心理援助制度》《望城法眼——未成年人案例及问答》……利用下班以及周末时间,黄莹编写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与普法资料。

  每一个案例的选用、每一条细则的斟酌,字字句句都凝聚着黄莹的用心。

  法官进校园、模拟法庭、法院公开日……在她的组织下,这些形式丰富的普法活动受到青少年的欢迎和学校、家长的好评。

  “敲击法槌、撰写文书,是法官的日常工作。但对部分当事人而言,一纸判决却可能让他们的人生发生巨大转变。”因此,对待每一个案件,黄莹都无比严谨。

  2015年5月,黄莹审理了一起致3人死亡的连环交通事故案。刘乾的儿子是肇事司机之一,其与妻子在事故中意外死亡。他们的一双女儿,姐姐刘小凤12岁,妹妹刘小麒刚满8岁。

  这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引发了3起案件,共涉及10名原告、9名被告。在这3起案件中,刘乾、刘小凤与刘小麒既作为原告起诉,也作为被告应诉。

  案件涉及的4家保险公司均为长沙本地公司,且保险公司明确告知只能按农村户口计算相关赔偿,家在外地、举目无亲,刘乾对案件结果以及2个未成年孙女的未来忧心忡忡。

  “司法是有温度的。法院判决既要讲法理,也要重情理,因此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我们要充分考量弱势一方的现实困难,给予相应帮助。”黄莹说。

  她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刘乾的儿子虽系农村户口,但生前在湖南省一种猪场已工作一年有余,事故发生前一家人均生活、居住在城镇,且在城镇购买了商品房,应当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随后,黄莹积极组织当事人调解,多次调解无果后,她理清案件争议焦点、分清各方责任,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主要赔付责任。

  拿到赔偿款后的刘乾感激不已,瘫痪在床的他委托儿子制作了一面锦旗,代他送到法院,郑重向黄莹表示谢意。

  “法官要有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还要有同情弱者的悯人情怀。”经办的每个案件,黄莹都十分注重与当事人的交流对话,最大限度了解卷宗背后的案件信息。

  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对待人民要怀有真情,爬坡过坎更需“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性。

  2017年5月,黄莹自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调入立案庭,挑起立案信访工作的重担。

  这几年,望城区域经济飞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法院立案受理的案件数量激增。来立案的群众往往需要多次跑腿,才能将符合要求的材料准备齐全。

  怎样既能让群众快速知晓立案所需材料,又能提高立案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呢?面对挑战,黄莹拿出了不服输的韧性,银行的复写式填表单点燃了她的灵感。

  摸透填表单的原理后,她自己设计制作了《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民事立案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和《执行立案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告知书以清单的形式列出立案所需材料,缺少了哪项材料,立案人员就在该项材料前打个“√”,让群众签字后,白联交给群众,红联自己留存。如此,群众可以直观地知晓需要补充哪些材料,立案人员也只需检查补充的材料是否齐全。

  不久,这种原创的告知书因为便捷好用,成为了多家法院借鉴采用的模板。

  以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工作才能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告知书取得良好效果后,黄莹还制作了常见案由起诉书模板。

  这种“菜单式”文书模板,包含常见的离婚、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常见纠纷。同时她还将这些文书在法院公众号上推广宣传,方便群众查阅。

  “一些机构帮当事人代写诉状的费用是500至1000元,对某些困难群众来说负担太重了。”为了方便不识字或者不方便写字的老年人、残障人士、农民工群体,立案庭专设了一个口头立案的窗口,确保立案服务全覆盖、无死角。

  “我在外地工作,能不能不来法院就能立上案?”黄莹的回答斩钉截铁:“能!”

  2017年5月,望城区法院立案庭率先在全省实现了网上立案,保证了立案服务“无时不在”和“无处不在”。

  “对于新鲜事物,大众的接受都有一个过程。”为全面推广这一立案模式,黄莹带领立案庭同事大力推介网上立案。

  在立案窗口发放《网上立案操作手册》、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网上立案专用电脑及扫描仪、专人现场指导网上立案……这一套“组合拳”为推进网上立案工作加速赋能。

  为规范网上立案工作流程,黄莹还负责制定了《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则(试行)》,同时在立案窗口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网上立案案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在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黄莹代表望城区法院作网上立案工作典型经验发言并获充分肯定。

  “真正把群众的诉讼需求装进了心中!”年底的望城区“一府两院”工作情况报告会,各界代表对法院立案庭工作纷纷点赞,这是对黄莹辛勤付出的最高褒奖。

  像“灭火器”一样化解矛盾

  作为群众表达诉求、进行诉讼活动的“第一站”,立案庭每天面对着数不胜数、脾性不同的当事人。

  立案的人多了,难免有因材料欠缺不予立案而满嘴怒言的。信访窗口更不用说,有人红脸,有人拍桌,更有人“十八般武艺”缠赖不休……

  面对这种难缠的情况,年轻的书记员们往往难以招架。“搞不定就找黄庭长!”黄莹就是他们的主心骨。

  不管信访人有多“固执”,黄莹总以万分的耐心调解、开导。

  “黄法官,还记得我不?我又来了。”2020年9月25日下午,刘桂兰第4次来到信访窗口。她身上挎着大包小包,神色疲惫却语速急切。

  “记得记得!”看到这位“老熟人”,黄莹马上接过她的包裹,递上一杯热茶。

  刘桂兰是湖北人,自武汉疫情稳定后,多次来到望城区法院信访。她信访的案件,源于与前儿媳的家产分割矛盾。

  2018年,刘桂兰的儿子包志刚与儿媳黄晓莲离了婚,离婚协议中分给儿媳的财产包括她名下的一个店铺。

  刘桂兰认为店铺是她的财产,遂带上儿子与亲戚撬开黄晓莲长沙仓库的门锁,运走全部货物,黄晓莲当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

  因双方矛盾未解决,黄晓莲于2019年5月向望城区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货物损失,法院依法判令刘桂兰与其儿子赔偿经济损失196万余元。

  判决下达后,刘桂兰很不服气。2020年5月,她转而向武汉市某法院以经济纠纷为由起诉儿子和黄晓莲。胜诉后,武汉市某法院判令两被告偿还刘桂兰欠款207万元。

  同年,望城区法院受理的黄晓莲起诉刘桂兰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尽管家境殷实,刘桂兰却消极执行。法院查封了她名下位于长沙的一套商品房,准备挂网拍卖。

  提及此事,刘桂兰激动起来:“这套房子是我的养老房,决不能拍卖!”

  刘桂兰焦虑的神态,被与院领导、执行法官共同接访的黄莹看在眼里。她一边耐心安抚好刘桂兰,一边将黄晓莲叫到法院,“背靠背”分头做双方思想工作。

  考虑到两案标的额相近,且当事人原是一家人,法院提出长沙与武汉的两案债权相抵销,双方均不再申请强制执行的调解方案。刘桂兰神色犹豫,并未立即同意。

  “这几桩纠纷困扰你们这么久,你儿子也受到了严重影响,如果今天达成和解,你跟儿子就能摆脱旧账,开始新生活了!”黄莹敏锐地察觉到她内心的松动,立即从为她儿子考虑的角度入手进行劝说。

  刘桂兰考虑后,走出调解室,给儿子打去电话。十几分钟后,她返回调解室:“法官,我同意按照这个方式和解!”双方在调解书上确认签字后,这桩长期信访的案件画上了圆满句号。

  在黄莹心里,来立案、信访的当事人没有身份之别,他们所诉求的案件都涉及切身利益,关系着家庭的幸福美满。“我们要把自己当成‘灭火器’,把老百姓的心气捋顺,让他们回归理性,相信法律,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

  秉持着刚柔并济、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黄莹斩获了多个荣誉,2017年,她被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也获得了市级巾帼文明岗与市级青年文明号等多项集体荣誉。

  回首来路漫漫,矢志不改初心。一路走来,黄莹的步伐始终坚定,正如她常说的:“身子俯得越低,才能与群众贴得更近。”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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